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5-16 17:3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根据市教体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经开区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简称转公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一)公办学校。绵阳市第十一中学、绵阳市第十九中学、经开区三江实验学校、经开区富临实验小学、绵阳市塘汛小学、绵阳市德政街小学。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三)民办学校。经开区无民办学校,根据市上有关要求,取得经开区公办学位的学生可申请涪城辖区民办学校(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绵阳市科艺小学)学位,具体事项依照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要求执行,请关注涪城区相关招生公告。 二、招生范围 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学区管理,按学校服务辖区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学区招生。 (一)公办学校。经开区辖区内符合招生公告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转公学校。已获取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 (三)民办学校。已获取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三、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2023年秋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77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20人。 (二)转公学校。按照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分配,2023年秋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5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35人。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为准。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报名条件填报相应公办学校,并可填报相应的转公学校、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户籍儿童。学生本人具有经开区户籍。 (2)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与经开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经开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经开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辖区公安机关制发的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或监护人网络登记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入学 ①在2023 年4月3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取得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经开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经开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2.转公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经开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区社发局审核登记,取得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方可填报转公学校。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经开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区社发局审核登记,取得经开区公办学校学位,方可填报转公学校。 (三)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家长可使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通过APP进行报名登记;或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使用电脑端登录www.sczwfw.gov.cn(“一网通办”)进行报名登记。 五、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由区社发局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已取得经开区以外绵阳城区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重复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 1.经开区户籍儿童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的,由区社发局统筹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学位。由经开区社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由区社发局组织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区社发局统筹安排。 2.直升招录。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4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区社发局按照市教体局统一的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电脑摇号。 6.未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填报相应民办学校摇号,也可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在经开区的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监护人于2023年7月23日携带学生户口簿在9:00—17:00到被录取学校确定学位,领取入学通知书; 2.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入学,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监护人于2023年7月25日携带学生户口簿在9:00-17:00到被录取学校确定学位,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转公学校 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5日—7月6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绵港澳台、外籍儿童少年等就读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及学位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经开区社发局教体股,咨询电话: 0816—8130086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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